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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法院手机报第87期

  发布时间:2019-02-19 16:14:25


  • 2019年2月19日
    己亥年正月十五
    星期二
  • »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作2018年法院工作报告
  • 2月15日,在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作法院工作报告。
    刘明院长指出,2018年,全市法院在省法院精心指导、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坚强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狠抓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全市法院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领导一切”的最高政治原则,积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优化审判资源,整合审判力量,狠抓办案第一要务。共受理各类案件26405件,审执结24515件,审执结率92.8%。其中,市法院受理3675件,审执结3486件,审执结率94.9%。加强刑事审判,依法惩治犯罪,维护政治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加强民事审判,保障民生福祉,规范市场秩序,护航经济发展。加强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监督依法行政,优化政务环境。加强执行工作,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项业务均取得了新突破。
    2018年,全市法院忠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出台规范性文件,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坚持纠纷实质性解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服务便民原则,构建阳光诉讼机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弘扬崇法守法理念。 
    2018年,全市法院积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公正廉洁司法队伍。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综合素能。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培训392人次,参加最高法院和省法院调训67人次。狠抓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濮阳中院交叉审务督察24次,发审务督察通报8期、考勤通报12期。受理来信(电)信访和网络举报132件,初核4件,谈话17件20人次,函询2件4人次。深化以案促改,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3次启动以案促改工作,筛选出河南法院系统20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报批评3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立案审查1件。
    2018年,全市法院积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基础性改革。将具有审判职务的行政人员调整到审判团队,68%的人力集中在办案一线。新入员额法官14人,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37件,同比上升7.7%。完成181名新增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建立智能化精细化新型监管机制。统一立案、随机分案、归口结案,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等节点全部纳入系统自动控制,实行临期自动提醒、逾期自动冻结。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模式。持续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四年来,人民法庭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0%以上,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不足结案数的10%,其中又有40%的案件自动履行或执行和解。
    2018年,全市法院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49件118人次。代表委员关注的32起案件,已全部办结。 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7件,维持3件,发回2件,改判2件。重新聘任26位廉政监督员。收集、回复网民留言15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8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刘明院长在全面分析了2018年全市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后,又向大会介绍了下一步工作规划。2019年,全市法院将继续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提升质效,深化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加强队伍建设,严惩司法不廉,主动接受监督,广纳贤言良策。继续坚定“锤炼过硬队伍、打造精品法院”目标,锐意进取重实干,砥砺奋进再启航,为鹤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奋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张亚平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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