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浚县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对被告人陈某判处罚金2000元。
2018年9月16日20时至9月17日3时许,陈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分别在浚县王庄镇乔李甘寨、军寨等村,使用自制竹竿拍子和头灯等工具捕捉壁虎414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捕捉的壁虎种类为无蹼壁虎,无蹼壁虎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7号令《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根据2016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称为《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为“三有动物”)。
陈某被查获后,能够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浚县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