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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排水争是非 法庭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09-06-24 07:42:18


    近日,鹤山区法院鹤壁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排水纠纷案件,使原、被告二十多年的排水纠纷得以和解,当事人共同出资修复了排水通道。

    原告武某与被告李某等五家系东西邻居,中间有一道路,李某等五家又系前后邻居。五被告院中的流水本应顺路向南流到大路上,但被告李某因担心流水冲坏门前道路,造成房屋损坏,因此,在其房前的道路上将路面垫高,致使李某等几家的排水流向原告武某的房后。由于武某家房屋地基较低,雨季雨水顺势均直接冲到原告家西屋后墙,对原告的房屋造成很大影响。原告的房屋系在2004年从鹤壁集供销社购买所得,购买该房屋后发现存在排水问题即与五被告多次协商排水问题,也让村委会及乡领导出面协商,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该案起诉到鹤壁集法庭后,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实地勘验测量,通过村民、村委会了解到纠纷形成的原因,了解该案的主要矛盾,并多次邀请该村委会负责人民调解的干部到法庭和争议现场,到现场,到被告李甲家中做调解工作。首先向原被告双方详细讲解涉案的相关法律条文及已生效的与该案相近的判决,其次就邻居间应和睦相处方面,以情以理的进行深入谈话,以诚挚热切的心情感动被告,终于在雨季来临前使该案得以调解,原、被告对双方均共同出资,法庭审判人员又找来施工人员按照双方协议将路面降低并予以硬化,使排水顺利南流,不再对原告的西屋产生妨碍。

    该案在取得较好法律效果的同时,也教育了全村村民,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乡领导及村领导了解情况后,对法院审判人员不辞辛苦,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精神给予肯定,并表示以后法庭在工作中有什么困难需要配合将全力帮助,维护辖区的稳定。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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