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晚上8时,鹤壁市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在公安机关干警的大力配合下,终于成功将被执行人郑某从外地抓获并带回鹤壁。
2015年10月,年仅14岁的李某在骑车上学的路上被郑某驾驶的面包车撞伤,致使李某受伤住院治疗。事故经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郑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经司法鉴定,李某1处八级伤残,3处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郑某便下落不明,李某只能将郑某诉至法院。2016年12月,淇滨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郑某赔偿李某各项费用共计24.4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郑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但郑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立即对其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未发现郑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干警走访了解得知,郑某幼年时期父母离异随其母亲生活,成年后便去深圳寻找其父亲,依靠打工挣钱。事故发生时,郑某是回鹤壁看望其母亲,郑某当时驾驶的车辆也未投保险。事故发生后,郑某便下落不明,家属也不知道其下落。后来,该案由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进入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案进入终本程序后,执行干警对郑某名下的财产进行定期查控。2018年8月,执行干警突然发现郑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上发生大量交易记录,根据这条线索,执行干警调查到郑某极有可能在深圳的某一个地方,于是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前往深圳调查取证并对郑某的下落进行寻找。然而这次行动并没有找到郑某的下落,但是执行干警却收集到大量可以证明郑某有履行能力的证据,根据这些证据,执行干警以“拒执罪”向公安机关移交侦查。
1月2日下午,执行干警接到公安机关传来郑某的消息后,马上整装和公安干警一道出发前往深圳对郑某进行抓捕。在抵达深圳后,执行干警和公安干警连续三天对郑某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蹲守。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5日晚上11时许发现了正骑小黄车回家的郑某,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兵分三路,也骑上了小黄车继续跟踪郑某,终于在郑某家楼下成功将其包围并抓获。
据悉,郑某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羁押在看守所中,下一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在此,也郑重奉劝广大失信被执行人一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心存侥幸,到时莫怪法网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