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冒着冬日严寒,到安阳市滑县医院为正在住院治疗的徐某送去70000元执行款。从源头化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及时保护了申请人的权益,节省了司法资源。
徐某与唐某于2018年6月中旬在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马驹河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徐某受伤住院治疗。徐某起诉后,申请保全唐某车辆。在执行保全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双方随时都有发生冲突的可能。
为避免矛盾激化,鹤山区法院执行干警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释法说理,平息双方情绪,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唐某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徐某70000元。
了解到徐某因受伤仍在滑县医院住院治疗,无法前来法院领取款项的情况后,执行干警赶赴滑县医院,将全部赔付款7万元交到徐某病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