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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换位思考 解决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18-12-26 10:11:44


    申请执行人的诉求

    2018年11月份的一天上午,赵某来到山城区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强烈要求执行其涉案款。承办法官耐心听完了赵某的诉求,在认真审阅完案件卷宗材料后,发现这是一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审判完结的案件,案情简单明了,赵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赵某受伤,共花费4000余元,因双方均都过错,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剩余50%的责任赵某自负。对于每年办理成百上千起案件的执行法官来说,该案执行标的并不大,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李某迟迟不愿意支付标的额仅有二千元余元的赔偿款,最终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呢?

    被执行人的双重身份

    执行法官决定向被执行人赵某了解情况,等到把该被申请人李某传唤到山城区法院执行局以后,发现李某竟然是山城区法院办理的另一起案件的申请人。此前李某因工伤向山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生效裁判判决田某支付李某8万余元。在此案之前,李某也如同现在的赵某一样,经常跑到山城区法院执行局希望让他所申请案件的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其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通过强制执行,执行到位了部分执行款,但囿于被执行人名下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剩余部分未执行到位。李某内心觉得欠钱不还没事,所以未支付赵某的赔偿款。

    角色的换位思考

    执行法官针对李某的这种思想状况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批评教育,在为李某剖析案件未能全部执行到位的原因以后,引导李某换位思考,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并跟李某详细讲解了国家法律和政策对老赖的种种限制和处罚措施。一旦发现田某具备履行能力或者李某故意逃避执行,法律将对其随时恢复执行和严厉惩处。经过教育,李某当场履行了义务,案件得到执结。

    执行干警说法:履行生效判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角色颠倒”更应换位思考,当你是申请人时,你痛恨那些躲避执行的“老赖”,但当你成为被执行人时,应当更能理解申请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迫切心情。“基本解决执行难”,需要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更需要社会每个人的自觉配合,自觉履行。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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