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山城区法院召开专项以案促改暨教育警示大会,山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其他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区委巡察组组长王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山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国平主持会议,传达了《山城区人民法院深刻剖析李含富黑社会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案件集中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好警示教育、查摆剖析和问题整改工作。山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卢英通报了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例和发生在法院系统内典型案例及省高院关于2016年以来渎职犯罪案件情况。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团队各选出一名员额法官作为代表进行了发言。
王建国组长指出,我们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高度警醒、引以为戒,克服四种心理,强化四种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推进以案促改。一要克服攀比失衡心理,强化底线意识; 二要克服侥幸幻想心理,强化敬畏意识;三要克服消极无为心理,强化警钟意识。;四要克服自我自私心理,强化感恩意识。
吕文涛院长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不忘记敬畏组织,做到坚守底线不逾越;二是不忘记敬畏权力,做到勤政有为不懈怠;三是不忘记敬畏人民,做到为民服务不谋私;四是不忘记敬畏纪法,做到严以律己不乱为。
吕文涛院长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严”字当头,久久为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常怀敬畏之心,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要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成因,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滋生的土壤,工作落实要落细落小,确保议案促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