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被执行人蔡某(化名)因担心其房产被司法拍卖,主动到山城区法院和解,履行义务。
2009年,蔡某向黄某借款20万元,到期后未偿还。于是,黄某向山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蔡某及其妻子林某共同偿还债务。经审理,山城区法院认为,黄某与蔡某之间的借贷关系事实清楚,蔡某应当偿还黄某借款。而蔡某与林某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共同偿还。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蔡某、林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借款20万元。判决生效后,蔡某、林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2013年6月份,黄某向山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蔡某、林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查得蔡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11月31日,山城区法院发布拍卖公告,决定将蔡某所有的房产通过淘宝司法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蔡某得知此事后,立即找到法院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支付了5万元,其余的每个月支付2万元,直至还清欠款。
据了解,今年来,山城区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20宗被执行财产(含动产和不动产),其中拍卖成交13宗,金额达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