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法院手机报第82期 作者:鹤壁中院 发布时间:2018-12-14 17: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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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4日
戊戌年十一月初八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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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就市中院服务乡村振兴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出批示
»鹤山区法院公开审理常某等21人涉黑案
»浚县法院:分析研判 查漏补缺 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山城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法院新闻】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就市中院服务乡村振兴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出批示
11月26日,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在《鹤壁法院工作信息》上作出批示: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组对市中院服务乡村振兴及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要认真学习领会王保存副主任、胡道才院长讲话指示精神,巩固好基础,明确新目标,解决难题,担当作为,推动中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市人大要全力监督支持,为市中院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指出,史全新主任的批示,既是肯定和鼓励,又是督促和鞭策,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史全新主任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刘明院长强调,要继续坚定“锤炼过硬队伍,打造精品法院”工作总目标,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法院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推动执行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好强力攻坚行动,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开创两级法院工作新局面,为鹤壁加快新时代品质“三城”建设、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鹤山区法院公开审理常某等21人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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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至7日,鹤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常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骗取贷款罪一案。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鹤山区法院审理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件。区法院院长陈艳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齐金伟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协代表及社会各界群众300余人次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常某等21名被告人所涉及的6项罪名、24项违法犯罪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中,法庭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引导控辩双方围绕常某等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骗取贷款犯罪及量刑情节进行了充分辩论。同时鉴于多名被告人作案时不满18周岁,庭审中,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鹤山区法院受理该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院长陈艳梅带领合议庭成员查阅案宗材料,研讨案件,提审被告人,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为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院为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历时3天,整个庭审过程繁简得当、重点突出、公开透明。
鉴于涉案人员较多,案件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本案将择期宣判。
»浚县法院:分析研判 查漏补缺 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12月4日,浚县法院召开由各部门参加的党组扩大会,系统学习基层法院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党组书记、院长韩明文就做好全院综合评价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传达了全市法院政治处主任会议精神,详细解读了2018年度基层法院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分析浚县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及下一步解决思路。
韩明文强调,2018年已接近尾声,距离年底还有26天时间,目前各项工作进入冲刺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就如何推进执法办案工作,韩明文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当前工作面临的巨大压力,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巩固提升,查缺补漏。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查漏补缺,找准原因,制定措施,确保各项评价指标圆满完成。三要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全体干警要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状态投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良好成绩。
»山城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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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12月4日上午,山城区法院组织干警到人群聚集处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通过设立展板、发放宣传页、讲解扫黑除恶小知识等方式开展宣传。
今年一来,山城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通过在闹市区、街道、社区等地悬挂条幅、设置举报箱、电子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信息推送等多项措施,全方位立体式加大宣传力度,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张亚平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