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按照省高院、市中院及本院党组的要求,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服务新农村建设,达到了服务与效果双赢的目的。
如该院鹿楼法庭在鹿楼乡胡丰村村委会会议室现场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胡某与被告胡风村委会土地补偿款纠纷一案时,村委会成员及村民共50余人前来旁听庭审,旁听群众对于这起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案件显示出浓厚的兴趣,原被告双方则一诉一辩,针锋相对。庭审的最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入情入理地协调双方拿出调解意见,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最终调解结案。闭庭后,法官与旁听群众围坐在一起,现场释法,将这一类案件的法律规定讲解给群众,并与他们座谈、交流,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即审判了案件,有教育了群众,效果良好。
2009年以来,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审结的案件占总案件的34%,很好地促进了调解年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