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执行天地

三天执结继承纠纷 执行干警再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8-11-14 16:49:54



    11月1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张某为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送来了一面“秉公执法、办案高效”的锦旗,为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表示深深的感谢。

    2010年5月,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生父张某林与其母亲李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张某由其母亲李某抚养。同年12月,张某林与赵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17年9月,张某林因病去世,留下21万元遗产,张某作为张某林的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但其继母赵某拒绝将张某林的遗产与张某进行分配,双方为此成诉。2018年6月,该案经过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继承张某林遗产6.3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多次向赵某索要,但赵某拒绝向张某履行义务,张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对赵某进行强制执行。

    2018年11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在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张某了解案情,考虑到被执行人赵某也承受了丧夫之痛,于是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执行的原则来到赵某家中,就该案与其进行沟通。对赵某的不幸执行干警表示同情,同时也劝说赵某遭遇虽然很值得同情,但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也仍需履行,张某毕竟也是逝者的亲生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在执行干警有情有义、有理有据的劝说下,被执行人赵某也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对执行干警耐心的劝解深表感谢,赵某表示愿意将属于申请执行人张某的遗产进行交接。

    11月9日上午,按照事前约定好的时间,赵某和执行干警一同抵达银行,将6.3万元执行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在外地上学的张某履行完毕。11月1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张某专程返回鹤壁,向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赵敏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