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法院手机报第79期 作者:鹤壁中院 发布时间:2018-11-02 16: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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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日
戊戌年九月二十五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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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鹤壁中院党组成员视察集控中心
»鹤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
»鹤壁中院:远离校园欺凌 护卫校园安全
»山城区法院院长吕文涛担任审判长 审理一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鹤山区法院召开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
»淇滨区法院“最后决战”之腾房风暴
»浚县法院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
»淇县法院:“以诚心换暖心”服务家事审判工作
【法院新闻】
»鹤壁中院党组成员视察集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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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带领班子成员视察该院集控中心。
行装处负责同志详细讲解了集控中心的软硬件建设情况,展示了三同步两公开(科技法庭)、视频会议等特色应用。集控中心遵循“统一管理、统一展示、统一使用、统一指挥”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法院现有网络、通信等技术来消除视频信息孤岛,有利于加强两级法院音视频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鹤壁中院集控中心的建成,是智慧法院建设推进过程中迈出的坚实一步。
刘明院长对该项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积极的评价。并指出,要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工作,两级法院党组都要以身作则,学好用好新技能。行装处、审管办要负责落实好新业务的培训与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抓好抓实,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加强自主创新,为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服好务。要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保障集控中心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应用。
»鹤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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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上午,鹤壁中院在新建成的信息集控中心召开全市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鹤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行装科长、技术人员及鹤壁中院办公室、审管办负责人等参加会议。鹤壁中院行装处处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并对近期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介绍了全市法院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电子档案、庭审直播及其他信息化应用的使用情况,并对法院信息集控中心后期调试对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鹤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二是要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加大力度推进软件应用,不仅要会用,而且要用好;三是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提高运维保障水平,提升网络管理水平。
通过此次会议,鹤壁中院信息集控中心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的运行使用将有效提高鹤壁法院的审判执行业务、审务督察和司法综合管理的工作质效,这标志着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智慧法院”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鹤壁中院:远离校园欺凌 护卫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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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在校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护卫校园安全,10月23日下午,鹤壁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团队的法官应邀到鹤壁市桃源小学,为二百余名师生送去一堂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课。关注和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远离校园欺凌,护卫校园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家庭和谐,也是法院的职责所在。
课堂上,鹤壁中院法官采用漫画PPT教学形式,结合自身工作中审理的校园欺凌案件,以案说法,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常见表现、危害以及如何防范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进行讲解,让学生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教给学生们抵制校园欺凌的简单易行的方法,帮助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危险的能力,使他们从小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法治观念,自觉远离校园欺凌。
课后,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自己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今后一定好好学习,自觉做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山城区法院院长吕文涛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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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 日,山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山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新江出庭支持公诉。
为确保庭审质量,吕文涛作为审判长,带领合议庭成员在庭前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归纳争议焦点,为庭审的顺利开展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张某、陈某在鹤壁市山城区某电影院前摆摊经营小吃生意期间,多次纠集王某、孙某等人辱骂、恐吓电影院前其他摊贩。张某和陈某还强行收取其他摊贩保护费并纠集张某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管部门执行公务。形成了以张某、陈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中,吕文涛带领合议庭以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庭审语言驾驭整个庭审,确保了庭审各个环节的有序进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整个庭审自早上9点持续到晚上9点多。
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力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山城区法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实行院庭长办案制度,“一把手”编入审判团队,带头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发挥了领导的示范作用,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公信力。
»鹤山区法院召开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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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10月19下午,鹤山区法院召开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党组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会议暨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对鹤山区法院前三季度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就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重点和要提高的方向等做出了具体部署。
会议通报了鹤山区法院9月份的信访工作情况,并就鹤山区法院当前信访工作提出要求:员额法官要强化信访工作,加强排查梳理,做到有访必接,处理及时。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陈艳梅对全院工作进行点评,肯定了前三季度审判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当前审判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分管院领导和员额法官团队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向前发展;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掀起一轮新的执行攻坚的风暴,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三是各业务部门要加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月底前电子卷宗生成率达到90%;四是要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五是办公室要全力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
»淇滨区法院“最后决战”之腾房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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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已到最后冲刺阶段,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全面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工作,淇滨区法院积极响应省法院号召,积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最后决战”执行攻坚专项活动。
2018年10月23日,为确保买受人权益不受侵犯,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决定对一起已拍卖成交,但案外人长期占据拒不迁出的厂房进行强制腾房,向买受人进行交接。针对可发生的突发情况,执行干警制定了周密的应急预案。此次活动还专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见证执行。
被执行人鹤壁市某汽车配件厂因所欠债务较大而停产,申请执行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将其起诉至法院,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因此法院依法将其厂房予以查封,之后在多方联系该厂法定代表人赵某无果后,决定依法对其厂房进行拍卖,用所得款项来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债务。执行干警在对该厂房进行司法拍卖时,发现案外人郭某因该厂欠其货款一直未偿还,在该厂停产后,郭某便搬至该厂房中居住,不肯离开。对此,执行干警多次告知郭某,如被执行人欠其借款,可走正当司法程序,对该债务进行追偿,擅自占有法院查封财产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停止并配合法院工作。但郭某对于执行干警善意的劝告充耳不闻,仍继续占据厂房,在执行干警多次劝阻下,仍不予离开。
10月24日早上7时,淇滨区法院组织出动二十名执行干警,按照出发前制定的执行方案,分头行动。见到郭某后,执行干警再次对其进行劝说,让其主动配合腾房工作,但郭某以赵某欠其货款为由,仍是拒不配合迁出该厂。执行干警只得将其强制带离。
历时五小时,执行干警按照原计划完成强制腾房任务,顺利向买受人交接厂房。案外人郭某也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配合执行干警完成搬迁工作,表示自己的债权也会按照正当的司法途径去解决,此次行动达到了执行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浚县法院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
10月19日上午,为增强群众非法集资防范意识,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能力,教育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浚县法院组织干警在浚州广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单,讲解宣传展板、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点、常见表现方式和防范措施,提高群众对该类事件的警惕性。干警还结合实际案例,重点向围观群众讲解了2018年宣判的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干警的细致耐心解答和浅显易懂的释法得到了咨询群众的普遍好评。
此次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500多份,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加深了理性投资的意识,为切实维护全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淇县法院:“以诚心换暖心”服务家事审判工作
自2016年淇县法院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以来,紧跟家事审判改革的步伐,在提升审判质效、保护弱者利益、人性关怀等方面下功夫,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把服务延伸至审判前后,力争在家事审判改革中,走出自己的特色。该院民商事审判第三团队承担淇县法院家事审判职责,在家事审判过程中,团队成员坚持“爱心、细心、诚心”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坚决杜绝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在办案过程中真正做到“急当事人之所急,需当事人之所需”。
2018年10月23日,淇县法院民三团队照常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刘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刘某和李某均系再婚,被告李某非本地人,方言口音重,十分紧张,生怕因为表达不清楚影响了事实的认定,庭前向法官提出想让大学毕业女儿一同出庭。承办法官秦海泉了解到这一情况,及时为李某办理了委托手续,解决当事人的口音问题,但是被告和女儿还带了一个三岁左右的孩子,根据相关规定,孩子是不能进入审判庭的,被告为此十分着急。为了解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在安抚当事人紧张情绪的同时,承办法官迅速作出应急预案,由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庭,一名有照顾孩子经验的书记员负责照顾当事人带来的孩子。在团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顺利完成了庭审,诉权得到了充分保障。李某对团队办事人员不断感谢,感谢我们给予的帮助。法官秦海泉笑着说:“最好的感谢就是我们的诚心换来了你们的暖心。”
这样的案件该团队审理的还有很多。如2018年6月1日受理的童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双方均为残疾人,丈夫张某因交通事故两次手术花费十几万元,一米五几身高且腿部残疾的妻子童某为了还债常年在外打工,双方还有一个正在高中就读的女儿,承办法官了解到当事人这一情况,主动为当事人办理了免交诉讼费手续。又如2018年8月16日赵某诉岳某离婚纠纷一案,赵某三级残疾,听力存在障碍,庭审开始后多次因为赵某听不清楚被迫中断,为了庭审的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及时应对,为赵某备好了手机耳机,通过微信语音通话最终完成了庭审。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每次当事人遇到难题,民三团队都会动用团队智慧,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发挥团队力量,最终保证一个个案件的圆满审结。
责任编辑:张亚平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