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淇滨区法院为切实提高案件执行质效,加大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力度,坚决完成“最后决战”目标,再次对新收涉公职被执行人员案件进行排查,积极采取行动,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行为,决定对四名新涉案的公职被执行人进行拘传。
被执行人赵某、李某、张某、刘某系淇县某单位公职人员,2016年初,被执行人王某为建设某一工程项目,向鹤壁市某公司借款100万元,王某妻子周某及赵某、李某、郭某、刘某为其提供担保。在该借款到期后,因王某等人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还款,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将王某、周某、赵某、李某等人起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王某、周某、赵某、李某等人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分期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20万元。但是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王某便下落不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方联系赵某、李某等人到法院来配合解决该案,对于执行干警的通知,四人只是满口答应前来解决,但却一直推脱不肯前来。
在多次联系下,四人仍无一人前来,于是执行干警决定前往赵某、李某等四人单位进行拘传。
10月25日下午,淇滨区法院经过周密部署,出动四辆警车、二十余名警力,前往淇县对四名涉公职被执行人进行拘传,执行干警行动迅速,措施有效,一举成功将四人带回法院。在返回法院途中,被执行人刘某通过电话联系,已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今天先履行10万元,剩余部分按月偿还,得到申请执行人同意。
回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分头对剩余四名被执行人进行询问,劝说其早日履行还款义务以及拒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被执行人李某也要求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在得到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李某马上联系家人朋友,筹集10万元来偿还借款,剩余部分也按月进行偿还,并找来了担保人。
截止晚上8时,被执行人李某、刘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共计履行到位20万元。剩余的三名被执行人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
开展这次专项活动是省法院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战冲刺基本解决执行难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此,淇滨区法院高度重视,积极整合力量,在做好迎评工作的同时,继续抓好执法办案,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营造最终决战氛围,确保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