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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法院手机报第78期

  发布时间:2018-10-19 18:24:07


  • 2018年10月19日
    戊戌年九月十一
    星期五
  • 【导读】
    »鹤壁市委书记马富国到鹤壁中院调研指导工作
    »鹤壁中院五年工作报告获人大全票通过
    »鹤壁中院院长刘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
    »山城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全省法院审判执行管理工作推进会精神
    »鹤山区法院邀请同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
    »浚县法院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专题党课
    »淇县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涉恶案件
    »淇滨区法院召开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会

    【法院新闻】
    »鹤壁市委书记马富国到鹤壁中院调研指导工作
  • 10月16日下午,鹤壁市委书记马富国到鹤壁中院调研指导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兆法,副市长王永青,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等陪同调研。
    马富国书记先后视察了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认真听取了刘明院长关于鹤壁法院队伍建设、审判管理、执行攻坚等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在审判法庭,刘明院长详细介绍了鹤壁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漯河王华涉黑案等一系列大要案情况,以及智慧法院建设情况。在诉讼服务中心,马富国书记与正在工作的干警亲切握手,详细了解了案件立案相关规定和流程,近距离感受了“一站式”诉讼服务,充分肯定了法院工作的规范高效,对鹤壁中院公正审理案件、强力推进执行攻坚带来的良好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马富国书记指出,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工作任务重、社会期望值高,面对这些考验,一定要牢记公正司法的重要性,持续抓好执法办案,继续推进执行攻坚,落实好司法改革目标任务,着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保障鹤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市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工作,全力支持法院发展,为法院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环境。    
    刘明院长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马富国书记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践行“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个维护”,以“锤炼过硬队伍,打造精品法院”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守好公正司法防线,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鹤壁中院五年工作报告获人大全票通过
    9月30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胜利闭幕。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该院2014年以来在服务保障鹤壁社会经济发展、解决执行难、司法改革、队伍素质提升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得到与会人大代表的普遍赞同,获全票通过。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上级法院精心指导、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坚强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2910件,审执结88579件,结案率95.3%;其中,鹤壁中院受理12029件,审执结11564件,结案率96.1%。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32件,依法改判15件。2018年1~8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739件,审执结14409件,结案率76.9%;其中,鹤壁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395件,审执结1930件,结案率80.6%。两级法院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全市法院12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家级、省部级表彰。鹤壁中院荣膺全国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集体二等功等称号,淇滨区法院荣膺全国优秀法院称号,骆慧杰、李勇等同志分别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    
    鹤壁中院工作报告回顾2014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主要从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履职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坚守社会公平正义,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引领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切实加强司法服务、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廉洁高效的司法队伍,在党委领导下接受各界监督、从人民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等方面向人大代表们做了全面详细的汇报。报告还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在坚持政治建院、锤炼过硬队伍,坚持审执立院、打造精品法院,坚持改革强院、优化资源配置,坚持科技兴院、建设智慧法院,坚持宪法至上、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对全市两级法院提出了新要求。    
    会上,人大代表们对该院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法院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2014年以来的审判工作情况,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代表们希望全市两级法院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坚定信念、振奋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鹤壁加快新时代品质“三城”建设,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鹤壁中院院长刘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
  • 10月18日上午,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宣判。庭审过程全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络直播。
    庭审前,刘明院长作为案件的承办法官,仔细阅读案卷材料,认真分析案情,与合议庭成员多次沟通交流,共同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经审理查明, 2017年7月,深圳某公司与郑州某建设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深圳某公司将鹤壁淇县某工地的消防工程分包给郑州某公司,并约定了合同总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郑州某公司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向深圳某公司支付10万元履约保证金,深圳某公司在人工、设备及材料进场后三日向其支付10%的工程价款,重大消防设备开始安装三日内向其支付20%的工程价款。合同签订后,深圳某公司按合同约定向郑州某公司支付了合同约定价的10%,郑州某公司未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但按照施工程序进行了施工。2018年郑州某公司在完成重大消防设备进场并开始安装的义务后,深圳某公司应支付工程价款的20%,但深圳某公司迟迟未支付。郑州某公司将深圳某公司诉至法院,深圳某公司以郑州某公司未支付违约保证金为由反诉申请解除合同。    
    庭审中,刘明院长凭借丰富精湛的审判经验和娴熟的审判技巧,总结出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适时询问,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环节有序展开,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经合议庭评议,认为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该案是一起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案件,刘明院长在庭审结束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教育双方签订合同后,都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在合作中产生矛盾时应相互理解支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具体案件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体现,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了全院法官的办案积极性。    

       
    »山城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全省法院审判执行管理工作推进会精神
  • 10月15日上午,山城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各党组成员、员额法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山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国平传达了全省审判执行质效推进会和审判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山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提出要求:第一、要树立正确的业绩观,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正确的认识去对待问题,在完成业绩方面力争上游。第二、要树立严格的落实观,要不折不扣落实上级的安排和指令,同时要讲求效率。第三、要在提高审判质效方法上对症下药。一是要公布各员额法官团队审判质效成绩,紧盯审判执行指标;二是各员额法官团队要把影响审判质效的问题主动提出通过院长办公会或审委会研究解决方案;三是全院工作人员要树立集体荣誉感,要同心协力,众志成城。我们处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担起自己的职责,要有强大的使命感。下一步我们要经常把党组会开成扩大会的形式,使党组会精神及时传达下去。    
      
        
    »鹤山区法院邀请同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
  • 10月12日,鹤山区法院召开审委会,研究一起副厅级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艳梅主持,鹤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齐金伟首次列席会议。
    会上,齐金伟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对案件案情的汇报,结合案件的事实认定,就案件的定罪情况、量刑情节先后发表了意见,以供审委会参考。并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新形式下,有利于加强法、检两院的良性互动,对于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陈艳梅院长对齐金伟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表示欢迎,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有利于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有效协调和沟通,同时也是鹤山区人民法院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审委会全面了解案情和准确适用法律。希望今后法检两院能继续加强沟通协作,构建良性的互动关系,并在案件办理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浚县法院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专题党课
    为持续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9月28日,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明文以《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为题,给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以案促改廉政党课。
    韩明文院长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案促改也永远在路上。全院干警必须对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准确定位,要把这项工作与我们的党建工作、巡视整改工作、脱贫攻坚、尤其是审判工作一齐谋划,一起安排,一起部署。要通过以案促改工作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
        
    »淇县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涉恶案件
  • 9月21日,淇县法院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李某某等五被告人寻衅滋事案,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淇县法院开庭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淇县政法委副书记于瑞军亲临现场督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干部群众10余人应邀旁听。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等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发表了质证意见,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发表了公诉和辩护意见,五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既彰显了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权利。    
    该案于8月22日移送法院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苗青立即召集刑事专业法官研讨,就李某某等五被告人寻衅滋事案的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讨论,安排部署审理工作。要求承办法官要按照“在法定期限内从快”的原则,吃透案情,加快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切实发挥审判职能,震慑犯罪、鼓舞士气,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为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作用,通过快速审理、集中宣判、组织旁听、以案说法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裁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平安幸福淇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淇滨区法院召开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会
    10月11日下午,淇滨区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勤生主持。
    会上,监察科科长肖树珍传达了《淇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通知》《淇滨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通知》。纪检组组长刘海传达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诉讼、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带领干警学习了区纪委要求学习的违纪违法案件及该院筛选的发生在法院系统的6起违纪违法案例。    
    最后,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勤生就该院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向全院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以案促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二要认真学习区纪委及我院筛选出的违纪违法案件,吸取教训,以案为镜、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三要注重搞好结合,促进工作落实。把以案促改与巡视反馈整改结合起来,放下包袱,通过以案促改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珍惜自由和幸福生活,切实将以案促改成果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为全院各项工作上台阶而努力奋斗。四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以案促改,严格材料报送,对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出现的消极应付、拖沓等突出问题将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张亚平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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