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法院新镇法庭针对辖区内土地纠纷不断增加,诉讼主体多为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及成员之间的纠纷案件,起诉时间季节性,成因复杂等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化解多起土地纠纷。
一是定期进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通过宣传《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土地方面法律法规,让每一位农民了解每部土地管理方面法律的基本内容,教育村民自觉守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防止各种矛盾的产生,使土地纠纷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选择典型案例现场巡回审理,及时公正地处理每一起纠纷。审理过程中强调速度,尽快审理,尽早将当事人从诉讼中解放出来,不误农活,保证生产。对侵权事实清楚的及时受理,予以支持。对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支持承包人依法经营土地,对违法破坏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要依法给予制止和制载;对擅自毁约,终止合同的当事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足额赔偿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
三是强化诉前调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诉前调解过程中,多做说服教育疏导工作,争取当事人在友好协商、平等谈判中共同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法。利用当地政府及民调组织和村内有威信的老长辈、老党员、老干部讲解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引导当事人,从而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截至目前,新镇法庭无一因土地纠纷激化矛盾,引起涉诉上访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