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法院手机报第75期 作者:鹤壁中院 发布时间:2018-08-10 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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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0日
戊戌年六月廿九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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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院长 “一天两会”抓执行 鹤壁法院攻克“执行难”再加压
»鹤壁中院:身在病榻系执行 领导慰问显真情
»亮剑执行攻坚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鹤壁法院2018年上半年决战决胜“执行难”工作纪实
»淇县县委书记王永青批示肯定淇县法院工作
»浚县法院“八一”前夕慰问驻浚武警官兵
»淇滨区法院:拘留路上终想通 支付宝转账3.5万元
»山城区法院:为友担保判偿债 变卖房产践承诺
»鹤山区法院首组七人合议庭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
【法院新闻】
»院长 “一天两会”抓执行 鹤壁法院攻克“执行难”再加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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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最后决战攻坚阶段,“一把手”怎么抓?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要求,各县区法院院长要在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召开执行专题会议,班前安排调度,班后总结评析,并利用新媒体手段及时图文汇报情况,为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再度拧紧“压力阀门”。
7月30日,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出席执行局周例会并对执行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执行局政委朱金龙,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由执行局局长李晓晔主持。
会上,执行干警依次就上周工作、本 周计划作了简要汇报,李晓晔局长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安排了本周工作重点。
就如何加快推进近期执行工作,刘明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刘明院长要求,一要提升执行效率,加快结案进度。全体执行干警要采取“脑力+体力”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既要埋头苦干,也要善于思考;要善于利用琐碎时间,统筹安排执行案件办理、综合工作;要强化集体研讨,为执行人员快速执行提供帮助,打开思路。二要乘势而为,务求实效。要持续加大“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开展力度,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避免虎头蛇尾。三要依法依规,规范执行。“强制腾房”集中行动必须牢固树立规范意识,中院要抓紧研究制定执行强制腾房规范细则,建立全市法院“强制腾房”台账,确保全市法院有据可依,有档可查,整个“强制腾房”行动依法依规稳妥有序进行。四要强化监督指导,提升整体质效。中院要不断深化“三统一”执行管理体制,牢固树立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院领导“联系点”制度优势,强化对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检查督导,全面提升全市法院整体执行质效。
»鹤壁中院:身在病榻系执行 领导慰问显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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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上午,受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委托,鹤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执行局局长李晓晔带领执行局有关人员前往医院看望生病住院的淇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培忠,并带去组织的关怀和同志们的关心。
2018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胜之年,自5月全市法院又开展了“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活动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干警主动放弃节假日,忘我工作,强力攻坚,全力以赴投入到决胜执行难的战役中,加班奋战成为常态。淇县法院李培忠副院长作为执行工作主管院长,积极发挥领导带头作用,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奋力拼搏,敢啃“硬骨头”,勇于碰“钉子”。然而,连轴转的工作节奏不可避免的会透支身体。8月1日下午,李培忠副院长正在研究执行案件,突然血压升高至180,脸色苍白、汗流不止,在场的执行干警急忙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紧急处置,目前血压已趋于平稳,但医生要求住院治疗。虽然短暂离开了执行工作岗位,但他内心依然牵挂执行,不时打电话了解执行质效情况,研究审批执行预案,安排指导执行工作。
在病房里,唐建福副院长详细询问了李培忠同志的病情,叮嘱他要保重身体,安心治疗,把病治好,并转达了刘明院长和中院党组的问候。李培忠同志对中院领导在百忙之中的慰问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回归执行岗位。
»亮剑执行攻坚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鹤壁法院2018年上半年决战决胜“执行难”工作纪实
2018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胜之年。全市法院始终聚焦“四个基本”“三个90%”“一个80%”,对照第三方评估考核体系目标,聚焦短板、聚力重点,严格规范管理,狠抓办案质效,创新决胜攻坚措施,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645件,执结2333件,结案率50.23%,实际执结率30.5%,终本合格率95.82%,执行到位金额5.17亿元。成功执结一起在全市范围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重大案件,为人民群众追回损失2200余万元,受到市委肯定和群众好评。
——党委重视,编织执行“大格局”
今年以来,市委书记范修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史全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兆法,浚县、淇县、鹤山区主要领导先后以现场视察或领导批示形式,肯定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史全新副市长、陈兆法书记分别组织联合惩戒专题会和全市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强化外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在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联动单位的大力协助下,成功从广东深圳、山东淄博等地带回失信被执行人,顺利执结一批“骨头案”。全市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联动参与的执行“大格局”。
——以上率下,内部挖潜破难题
今年3月份以来,刘明院长到指挥中心现场办公6次,与县区法院院长视频连线、分析研判执行质效4次,到县区法院专题督导6次。执行干警忘我工作,白天跑外勤,晚上忙内勤,工作日忙执行,周末培训业务技能,研讨疑难问题,加油充电,加班奋战成为常态。全市法院先后实施“错时执行”“端午行动”“强制腾房”“百日攻坚”等活动,集中执行驰而不息。推行执行质效“日动态、月通报、季研判”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开展“岗位大比武”活动,每月评定“优胜单位”和“警示单位”,每月评选执行“办案标兵”,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积极营造你追我赶良好氛围。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终本合格率短板,借助信息技术强力攻关,自创终本案件“审查流程单”,确保终本条件齐备,程序正当,网上各项节点信息、电子卷宗、纸质卷宗“三对照”“三同步”。终本合格率快速提升至6月底的95.82%。目前,中院及5个基层法院全部达标。
——重拳出击,全力执行保民生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有财产而未能执行的案件,以及长期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案件,全市法院重拳出击,对这类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依法曝光、限高、拘留、罚款等失信惩戒或强制措施,构成拒执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和震慑了一批拒执“老赖”的嚣张气焰。今年上半年,共在户外大屏、社区、超市、农村场院曝光“老赖”2183人,向联合惩戒单位推送失信人信息5500余例,发布限制消费令2140人次,实施司法拘留212人,罚款17人次57.65万元,以拒执罪立案37件,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强制腾退房屋23起。以涉嫌拒执罪将原省人大代表潘某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潘某迫于压力主动还款3070万元,该案共为申请人挽回损失合计5000余万元,顺利执结。
——宣传助攻,舆论加压促诚信
将宣传执行成效与解析执行不能同步推进,让人民群众能够全面了解执行,进而理解和支持执行。将曝光失信“老赖”与宣传执行正面典型相结合、相呼应,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老赖”生存空间的同时,也引导群众树立诚信观念,为社会诚信建设树立正面典型。鹤山区法院在被执行人社区定点曝光,增强曝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被执行自动履行,相关报道被最高法院新浪微博转发。浚县法院编发“执行不能不等于执行难”宣传小册子,在辖区广泛发放,得到申请人和人民群众广泛理解与支持。淇滨区法院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商业中心张贴敦促执行“老赖”履行义务的通告,引起社会广泛热议。
近期,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全市法院相继开展了“百日攻坚”“强制腾房”“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等集中执行行动,频频亮出实招,接连打出组合拳,向社会发布《关于敦促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向“公职老赖”发出《关于敦促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知》,向“公职老赖”主管机关或所在单位发出《敦促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函》,刘明院长直接向各县(区)委书记通报全市法院“公职老赖”未结案件台帐,各县区法院联合政法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委集中约谈“公职老赖”,成立全市法院“强制腾房”领导小组,开展“蜂团作战”等集中执行方式,协同执行,强力攻坚,执结一大批长期未结“骨头案”“钉子案”,展现了鹤壁法院执行队伍良好风貌,维护了司法权威,有力打击了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执行质效持续向好。
“基本解决执行”已进入最后决胜攻坚阶段,全市法院将继续按照最高法院、省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部署要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深入推进执行联动社会化,突出执行管理精细化,加强执行指挥中心运作实体化,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淇县县委书记王永青批示肯定淇县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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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促进和保障县域经济发展,淇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富裕厚重和美新淇县建设,为淇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淇县法院连续向县委报送了有关法院执行、诉前调解、化解纠纷等工作信息,详细汇报了法院的各项工作。
7月31日,淇县县委书记王永青阅看上报信息后,对淇县法院近期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作出批示:县法院近期多措并举,治理老赖,诉前调解,爱心捐助,企业重整,伸张了法律正义,疏解了大量民事纠纷,救助了困难群众,助力了产业发展。短期时间,重要作用,值得赞肯,望持续努力,为淇县发展稳定再建功勋。
淇县法院随即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王永青书记批示精神。党组书记苗青指出,王永青书记的批示,既是对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又是鞭策鼓励,更是法院做好今后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全院干警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谋作为。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切实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二要围绕大局,依法履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保障。坚持以科学审判管理促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兑现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三要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努力提高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四要狠抓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队伍司法能力。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浚县法院“八一”前夕慰问驻浚武警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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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上午,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浚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军率领法院干警到浚县看守所武警中队进行慰问,向官兵们致以节日的祝福和问候。
座谈中,刘海军副院长详细询问了武警中队官兵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并对武警中队在日常工作中为浚县法院法警集训、罪犯押送等多项工作提供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浚县法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好涉军维权工作。
在随后的送法进军营法律宣传活动上,浚县法院法官向武警官兵们发放了法律宣传彩页,详细解答了官兵们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沟通和交流。
»淇滨区法院:拘留路上终想通 支付宝转账3.5万元
7月26日晚12时,淇滨区法院在前往拘留所送拘途中,被执行人王某终于想通,要求向申请执行人朱某履行还款义务,并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将3.5万元执行款履行完毕。
2014年6月,王某向朱某借款3.3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款,王某当场向朱某出具借据,并在借条上签字捺印。但是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朱某多次向王某催要,王某一直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2017年10月,朱某将王某起诉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朱某借款本金3.3万元,利息从2014年6月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并支付迟延履行金。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绝还款,并且四处躲避朱某,无奈之下,朱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要求其尽快到法院来履行还款义务,但是王某不是在外地就是拒不接听电话,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寻找,也是无功而返。于此同时,执行干警对王某的财产状况也进行调查,但除房产以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之间陷入困境,但是执行干警并未气馁,想到王某经常在外地到处跑,可能会经常乘坐高铁,于是执行干警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其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同时对王某的失信行为在其社区进行公开曝光,对其财产线索及行踪进行征集。
7月26日下午,执行干警接到线报,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正在淇滨区鹿台阁附近,于是执行干警果断采取行动,成功将王某带回法院。在经过数小时的劝说后,告知其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但是王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在合议后决定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在执行干警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之后,王某仍是无动于衷。于是,由法警配合带王某到医院进行司法体检,前往拘留所送拘。在体检中,被执行人王某开始有点犹豫、害怕,不停的询问执行干警如果履行完毕是不是就可以不被拘留。
晚上11时,体检完毕后,驱车前往拘留所的途中,被执行人王某再也坐不住,要求和申请执行人朱某通话,想要履行还款义务。在取得执行干警同意后,王某拨通了朱某的电话,两人进行了长达十分钟的沟通,最终,朱某看在以前的面子上,放弃了一部分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同意以3.5万元将该案了结,在和朱某沟通后,王某马上和家人联系,让家人尽快筹钱。
接近晚上12时,王某家人将3.5万元转给了王某,王某通过支付宝将3.5万元执行款转给了朱某,该案得以执结。
»山城区法院:为友担保判偿债 变卖房产践承诺
“马庭长,您说的很对,虽然这笔钱不是我借的,但是我当时做了担保,我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况且借款人也是我的朋友,我也愿意为他偿还借款。森林半岛的房子我卖了八十万,我现在就把钱给了王某。”8月2日,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通过山城区法院执行局将80万转给了申请人王某,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当场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一件保证合同执行案件在友好气氛中妥善解决。
原来,李某的朋友薛某因经营困难向王某借款200万元,要求李某为其承担保证责任。李某考虑到朋友交情,毫不犹豫的做了担保。可合同到期后薛某却无力还款,仅偿还12万元便玩起了失踪。王某无奈,便将保证人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承担还款责任。山城区法院依法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判令李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188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因经营中资金回收困难,判决生效后李某暂时不能清偿债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执行法官马保军多次找到李某,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后果进行了告知,并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给李某做思想工作。最终,担保人李某自愿将自己的房产变卖后还债,并与王某协商一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执行法官提醒:担保行为是具有法律责任的,在做出担保之前一定要慎重,朋友之间的友谊重要,但是也要视能力而为,更要明白担保后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鹤山区法院首组七人合议庭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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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上午,鹤山区法院首次由3名法官和4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依法对一起滥伐林木及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这是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鹤山区法院由7名审判员和陪审员参审的首个案例。
鹤山区检察院指控: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等4人经交易员焦某某介绍,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鹤壁市鹤山区东头村滥伐林木26株,经鉴定被伐树木活立木蓄积为20.1534立方米,构成滥伐林木罪。
同时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滥伐林木的行为在构成刑事犯罪的同时,造成林业生态环境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鹤山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涉嫌滥伐林木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李某某等人补种杨树130棵;拒不补种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支付代为补种费用。
鹤山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为5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庭审中,被告人均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的民事责任。辩护人就被告人的量刑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鉴定问题及主从犯认定等方面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案件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赵敏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