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山城区法院廉政建设念活“一、二、三、四”经

  发布时间:2009-06-11 15:19:51


    山城区法院围绕队伍管理零违纪目标,拓展监督渠道,念活“一、二、三、四”经,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台阶。

    该院具体做法是:“一书二谈三廉四算账”。即:院领导与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与庭内工作人员分别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量化廉政责任,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用定期、不定期纳谏谈心和诫勉谈话形式,从思想上加强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监督,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劝诫,促使工作人员自警自醒;推行述廉评廉考廉、家庭助廉、社会辅廉的“三廉”机制,使每一项工作都在阳关下操作,人人都受到约束,并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各部门的全年总考评项目,把廉政建设与每个人工作业绩结合起来,让监督无处不在,无处不有;此外,山城法院还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违反廉政规定的典型案例,引导他们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自由帐四笔账,防止重大违纪违法事件。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