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鹤山区政府召开了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关于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工作。鹤山区区长王强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鹤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艳梅同志传达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党政机关(包括村民委员会)、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和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对活动的指示,汇报了鹤山区法院关于涉党政机关(包括村民委员会)、公职人员案件的执行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督促案件执行的具体措施。
王强区长指出,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打造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要带头遵法守法、诚实守信。
王强区长要求,一是成立由法院、政府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二是法院要在对被执行人发放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的同时,加强执行措施,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纳入失信的纳入失信,构成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政府部门要全力做好协助工作;三是协调组要按照时间节点定期汇总、汇报执行进度,确保我区涉党政机关(包括村民委员会)、公职人员的案件如期全部结案。
最后,王强区长强调,凡是逾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约谈,违反党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给予党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