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申请人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何警官的手中,对法院倾力执行,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原来,十年前,宋某儿子李强(化名)与李甲签订租赁合同,2012年李强去世,李甲擅自将该土地转租给李乙,宋某多次向二人主张权益,二人拒不返还宋某承包土地,亦不给付租赁费用,宋某也曾多次求助村委会,但是,均未果。为维护合法权益,无奈的宋某只好诉至法院。经淇县法院公开审理,判决二人返还土地,李甲向原告支付租赁费4000元,李乙支付租赁费1.8万余元。二人拒不履行,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宋某已经年逾古稀,儿子李强在多年前去世,生活颇为拮据。虽然,二被执行人已经返还了土地,但应当支付原告的租赁费至今分文未还。为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何警官将李甲、李乙作为重点执行对象,在淇县人民法院开展的“百日执行攻坚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依法将李甲、李乙拘传至法院,在法院强大执行压力之下,李甲当场履行全部义务。李乙也因惧怕拘留,履行7000元后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7月21日,执行干警利用周末加班时间再次联系李乙,李乙顺利将剩余案款1.2万元全部清偿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