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淇滨区法院执结一起因7棵树引起的侵权纠纷,成功化解了杨某、杨某荣叔侄两人之间的矛盾。
2009年12月,杨某依法取得了某养殖场集体土地使用权,而杨某荣却在杨某取得的集体土地上擅自种下7棵树,并且在该土地上进行挖沟,严重侵害了杨某的合法权益。2017年9月,杨某在多次要求杨某荣移除这7棵树无果后,将杨某荣诉至法院。经法院查明,这7棵树中的4棵是在杨某获得涉案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后栽种,杨某荣在未经杨某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擅自栽种,杨某荣的行为构成了对杨某土地使用权的妨害;这7棵树木中的另外3棵虽然是在杨某获得涉案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前栽种,但是由于这3棵树木距离杨某房屋较近,树木的枝叶已经对杨某居住的房屋产生影响,而随着树木根茎的生长势必对杨某所居住的房屋造成进一步的损害。故法院判决杨某荣三十日内清除在杨某集体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栽种的7棵树木。判决生效后,杨某荣仍未主动清除这7棵树,多次催促无果后,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5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该案并不涉及资金问题,仅仅是因为7棵树引发的诉讼,情况比较特殊,于是执行干警找到了当时审理该案的法官了解情况,在沟通后得知杨某与杨某荣两人本是叔侄关系,但是因为这7棵树的原因,两人现在闹的不可开交。之后,执行干警又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执行干警认为该案主要还是在于如何妥善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至于树的问题并不是关键。于是,执行干警分别与杨某、杨某荣进行多次沟通,对两人进行劝说,以期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再续叔侄亲情,但是由于两人之间的积怨过深,执行干警多次努力也未能取得突破性改变。在案件一筹莫展之际,执行干警想到通过村委会在中间协调,遂请来杨某荣家中的长辈对其进行劝说。
7月18日,执行干警顶着炎炎烈日,和村干部一同再次来到杨某荣家,劝说其主动将树木清除掉。也许是杨某荣有感于执行干警锲而不舍的精神,亦或是有感于执行干警讲述的“六尺巷”典故,最终杨某荣同意将种在杨某土地上的7棵树清除,并主动向叔叔杨某表达了歉意。
至此,该案在执行干警、村委会以及杨家长辈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两月有余,叔侄二人握手言和,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