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被执行人郑某和同伴欲乘坐高铁前往外地打工,在购买高铁票时因其被淇滨区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无法购票,在同伴质疑的眼光中和高铁站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2015年4月,郑某向王某借款2万元,约定月息1.5分,借款周期为两年。借款合同到期后,郑某一直未偿还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只得将郑某起诉到法院。2017年7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郑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8万元。判决生效后,郑某迟迟不向王某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被执行人郑某,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郑某在收到通知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在对郑某进行财产调查后,郑某名下只有一张银行卡中有2000元,于是执行干警立即将该账号予以冻结扣划,后再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之间陷入困境。之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郑某,劝其履行义务,但是郑某仍拒不履行,并且四处躲避执行干警,鉴于其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5月以来,淇滨区法院积极开展各类失信曝光活动,在世纪广场、高铁站等处对郑某等53人进行公开曝光,并且将郑某等人的失信大头贴公布在高铁站的售票厅和候车厅门口。7月10日,郑某和同伴准备乘坐高铁前往外地,在购买车票时因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无法购票。由于郑某无法购票,他的同伴只得先乘车离开,在他送朋友进站时,又被高铁站工作人员认出他就是失信曝光台上的郑某,在同伴质疑的眼光中,郑某感到羞愧难当,马上赶到淇滨区法院要求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执行干警尽快将其从失信曝光台中撤下来。
郑某在向王某履行完借款后,郑某由衷的说道:“以后再也不敢欠钱不还了,这次丢了诚信,也让朋友看了笑话,丢人丢大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