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淇滨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干警火眼识破被执行人“苦肉计”,申请人刘某如愿拿到了货款。
2018年1月,刘某与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被告戴某支付原告刘某货款4.5万元。判决书生效后,戴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刘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6月29日,被执行人戴某经执行干警传唤到法院,戴某一见到执行干警就开始诉“苦”,声称自己做生意赔的一塌糊涂,现在没有履行能力,实在不能履行,要求与申请人刘某达成协议,约定长期履行。
执行干警一方面与戴某周旋,一方面再次细致的查看戴某的财产状况反馈表,根据执行干警前期对戴某财产状况的调查结果,发现戴某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之前银行账户上一直都有大额流水,是绝对有能力完全履行,知道戴某今天这出演的是“苦肉计”,所以执行干警下定决心当天就要把该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干警想到被执行人可能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藏匿财产。于是要求戴某打开手机,查看其微信、支付宝的近期交易记录,发现戴某在微信、支付宝上一个月内的交易额就远远超过该案的执行标的额。执行干警拿着交易记录对戴某进行询问,在铁证面前戴某无言以对,但依然拒不履行。面对此等情形,执行干警不再手软,立即为其办理拘留手续,并郑重告知戴某,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拒执罪”,下一步将要对其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戴某看到执行干警动真格,瞬间慌了神,在即将到达拘留所的时候,戴某要求向刘某支付货款,请求不要对他实施拘留。于是,在拘留所门口戴某联系家人马上把4.5万元货款送到法院。不到半小时,戴某家人就将4.5万元现金送到了法院,该案件才得以了结。
申请人刘某在拿到执行标的款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执行干警也笑了,不为其他,是为坚持自己正确的判断、清晰的思路而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