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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以县电视台为平台大力宣传打击“两抢一盗”工作

  发布时间:2009-06-09 14:47:28


    淇县法院在打击 “两抢一盗”宣传工作中,坚持以宣传工作开道,以县电视台为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收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良好宣传效果。

    该院从群众感兴趣的新闻点入手,强化宣传的影响力。刑事审判人员与电视台的编辑、记者一道,联系法院打击“两抢一盗”工作实际,筛选具有 “新闻点”的案件有目的性去做宣传工作,其中包括反映犯罪分子新的犯罪动向的案件,反映犯罪分子新的犯罪手段的案件,反映人民群众安全防范盲点的案件,反映人民群众积极同违反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案件,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惩的案件等。把全县人民普遍关注的西街村入室盗窃、抢劫案,西岗村盗窃转化为抢劫案等案件作为宣传素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美统一。

    该院还建立了联络机制,打好主动仗。充分发挥法院宣传政治处宣传教育科的职能作用,与刑庭建立起良好的信息联动机制,把好的素材及时报送宣传教育科,法院宣传教育科及时与县电视台新闻部沟通,为电视台采访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同时对播报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查和把关,防止出现宣传中的偏差。

    在宣传工作中,该院坚持突出时效性。案件一受理,就着手开展宣传工作,把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及时报道出去,多发“昨日新闻”和“今日新闻”,避免“近日”、“日前”等含糊时间用语, 让各界群众及时通过县电视台了解到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确保了打击“两抢一盗”新闻的吸引力。

    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在县电视台播出专题新闻46条,在全县营造起浓厚的舆论氛围,有效地促进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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