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公正判决作根基 案件调解有依据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18-06-21 11:03:43



    6月19日上午,当事人肖某把一面写着“公正廉明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淇县法院民商事第三审判团队,感谢该院宋丽君法官尽心尽责公正裁判促使纠纷最终得以解决。

    这是一起原告肖某与被告关某甲、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肖某诉称,2015年2月,二被告以夫妻名义向原告肖某借款10万元,被告陈某收钱、关某甲为原告出具了借条,该笔借款被告至今未还。该案的承办法官是淇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宋丽君。在庭审调查结束后,法庭了解到二被告原系夫妻关系,于2003年10月15日登记离婚,但二被告时常在一起同居生活。被告陈某与证人关某乙是同事关系,关某乙知道二被告是夫妻关系,但不知二被告已离婚,出于与被告陈某的同事关系及二被告的夫妻关系,才介绍原告将钱出借并交于被告陈某,被告关某甲为原告出具了借条。宋丽君法官认真辨法析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贷虽发生在二被告离婚之后,但对二人离婚的情况借款介绍人及原告均不知晓,且借贷行为系二被告共同实施,二被告对借款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宋丽君法官的处理意见得到了审委会的支持。在后续的调解中,原被告在原审判决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

    淇县法院坚持一审中心主义,坚持做到案件事实查明在一审,是非责任分清在一审,矛盾纠纷化解在一审。宋丽君法官通过认真辨法析理,公证裁判,最终让原被告在此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既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褒扬,也是对一审中心主义的忠实践行。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