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山区法院受理离婚的数量持续增高。而在这些起诉离婚的案件中,当事人的年龄层次越来越倾向于年轻化,以80后、90后人群居多,甚至相当一部分当事人都接受过高等教育,逐步提升年轻人对家庭、对婚姻、对社会稳定的责任心已经成为当今突出的社会问题。
2017年,鹤山区法院审时度势,成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并针对家事纠纷案件,在审理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通过各社区调解站协作,法官能够了解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情况,调解时邀请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的特邀调解员一起参与调解案件,效果明显。2018年1-5月份,鹤山区法院新收离婚案件3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8.6%,调解撤诉率达到80.4%。
近日,鹤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又接待了一位“老熟人”。原告张某从2016年至今,三次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经调查查明,原告张某、被告刘某二人都是附近居住的小学教师,从教多年,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良好的道德素养,结婚十三年并生育一子(11岁)。由于家庭琐事纠纷起了争执,因缺乏沟通,矛盾日益激化,夫妻双方各不让步,被告刘某一直带着孩子居住于东屋,而原告张某则居住于西屋,同在一个院内,几年却少有往来。
2016年原告张某第一次起诉后,我们首先在送达上就感受到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激烈程度,送达起诉手续时,被告刘某对法官破口大骂,其儿子甚至要拿刀威胁,法官与刘某电话沟通,刘某发信息威胁,态度十分恶劣,对此事非常反感。经过与原告做工作,告知原告被告不想离婚的决心非常大,对其家庭、孩子都不愿意舍弃,最后,原告张某同意撤诉给予被告刘某一次改过的机会。2017年原告再次起诉到法院,认为被告没有悔改行为,送达后,征求被告的意见,被告刘某仍不同意离婚。针对此状况,我们走访了原、被告所在学校领导、同事,及住所地周边邻居,深入了解双方的真实情况,经多方走访调查,办案人员认为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夫妻二人身为教师,有共同语言,孩子尚年幼,双方应当站在家庭和睦、有利于孩子成长等角度考虑,既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幸福和谐的家庭环境,又为自己为人师表的身份做出表率。虽然原、被告双方由于一时的家庭琐事起争执,这是长期缺乏沟通的表现,性格都较强的表现,婚姻家庭需要精心经营,学会沟通、要顾全大局,夫妻关系还是能够缓和,故再次作出判决不准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原告第三次起诉至法院,坚决要求离婚。
原告刘某三次起诉离婚,家事法官也做好了劝解双方好聚好散的准备,遂邀请特邀调解员一起到学校做被告刘某的工作。经询问发现又有重大转机,被告刘某告诉我们,这半年他们感情升温,还商量准备要二胎的事宜,原告自身起诉离婚的意愿正在慢慢打消,只是觉得已经起诉至法院离婚三次,如果不离,曾经在法官面前说过要离婚的狠话会让他很没有面子,认为法官的工作做了三年不能白做。
家事法官经过分析思考,决定引入心理疏导机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原告张某的真实心理情况做详细的研判评析。评析结果显示,原告张某这次的离婚意愿已经没有那么强烈,这半年他与被告刘某的关系得到了缓和。针对这一判断,家事法官将工作重心放在耐心劝解原告张某上,“法官的调解工作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当事人达成合意,尤其是家事纠纷案件,家事法官都盼望着让每一对走进法院的要求离婚的夫妻可以高高兴兴地和好,共同牵手走出法院大门。别说因为你起诉了三次,哪怕起诉了五六次,只要你们愿意和好,我们的工作就没有白费。婚姻是终身大事,面子哪有家庭和睦重要”。经过法官推心置腹的交谈,原告张某打消了顾虑,高兴地写下撤诉书,与被告刘某双双牵手把家还。
至此,一起历时三年的离婚案件以夫妻牵手把家回圆满告终。从该案中,家事法官认识到:功夫不负有心人,运用心理分析,协作调解员,多做调查工作,很多矛盾都能化解,貌似即将分崩离析的家庭也可以重新恢复幸福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