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的时候他总是为难我,我来法院就是想争口气”,2018年5月29日,从山城区法院某办公室里传来了一阵愤愤不平的声音。原来是当事人王某在抱怨他的同事赵某。王某和赵某平时在工作中接触较多,但工作中的多次摩擦让王某觉得赵某总是故意刁难他。一天,两人因为工作摩擦又发生了口角,继而打了起来,之后两人均住院治疗,也受到了拘留罚款的处罚。
之后原告王某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把被告赵某起诉至法院。该案的承办法官付蕾认为原、被告双方是同事,在以后的工作中难免会有接触,为了不影响两人以后的关系,她决定用调解的方法来缓和两人之间的矛盾,从而和平解决这次纠纷。自案件立案后,付蕾就曾多次通过打电话的方式与双方沟通,经过付蕾法官几天苦口婆心的劝说,双方当事人同意来法院进行调解。
来到法院后,原、被告双方都觉得很委屈,原告王某觉得是被告赵某故意在工作中为难自己,但赵某却一脸无辜的辩解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要为难王某。只是两人表达方式不同,又不善于沟通,才导致了误解越来越深。就这样,在付蕾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两人放下芥蒂,互相沟通着、解释着,最终将心结解开。被告赵某当即拿出一千块钱给了王某,表明了自己想和解的诚意,原告王某也立即表示要撤诉以示自己的态度。
眼看就要到中午了,王某要请赵某吃饭,表示之前的矛盾一笔勾销,赵某搭着原告的肩膀一起出了办公室,昔日有间隙的同事,转眼间通过法院的调解,又握手言和,重修旧日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