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山城区法院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 共建青山绿水美好家园

  发布时间:2018-06-06 09:11:03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山城区法院行政庭组织干警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号召全区群众保护环境,共建山城区绿水青山美好家园。

    烈日炎炎,酷暑难耐。山城区法院的法官不畏酷暑,在山城区红旗街繁华地段,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向过往的市民发放宣传页,讲解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醒目的红色条幅高悬摇曳,吸引着过往群众的目光。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环境问题已经是全球问题,需要大家共同关注,平时我们要爱护环境,鼓励大家绿色出行,提高公共自行车利用率,尽量减少废气物的排放量。”看到围观群众驻足,王珂法官热情地前去讲解,并把手中的宣传页发放到过往群众手里。

    前不久,国家召开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根本大计的地位,将生态环境问题确定为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和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山城区法院行政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做好涉环境资源的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工作,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

    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不断完善审判理念、工作机制和裁判方法,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山城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