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9日上午,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收到了一封特殊的邮件,邮件中装的是家住北京的申请执行人王某寄来的一面锦旗,表达了对执行干警的谢意。
2014年9月,曹某因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向王某借款100万元,约定借款周期为6个月。借款到期后,曹某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王某于2015年6月将曹某起诉至淇滨区法院,要求曹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015年12月,曹某主动和王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分期分批履行。调解书生效后,曹某仍不守信用,未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王某多次索要无果,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曹某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并如实报告当前财产状况,但在规定时间到期后,被执行人曹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之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曹某,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是曹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执行。2018年4月,鉴于曹某的行为,执行干警经过合议庭合议,决定对曹某名下位于北京的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5月25日下午,执行干警和房产评估人员赶往北京,准备第二天对曹某的房产进行现场勘验。当晚10点,被执行人曹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停止对其房产的评估程序。5月26日上午
10点左右,被执行人曹某现场向申请执行人王某电子转账,共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28万元,该案得以圆满结案。
5月29日,执行干警收到了申请执行人王某从北京寄来的锦旗,表达了对执行干警的深深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