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在“调解年”活动中,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化解各类民事纠纷的作用,通过“情、理、法”并举,且并重的方式,唱响了诉讼调解“三台戏”,成效显著,社会效果好。
一是在充分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倾“情”调解,唱“情戏”。
在调解之前,该庭干警首先吃透案情,收集有关案件信息,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及双方当事人的个性。其次要摸透当事人的心情,找准当事人的认识误区和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有选择、有准备地提出调解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要做到“知己知彼”为调解成功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是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理”调解,唱“理戏”。
在调解当中,该庭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拉家常式的交流,帮助当事人分析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让当事人知道自己的哪些行为是不对的,哪些做法是错误的,对纠纷的产生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耐心给当事人讲清道理,说清事理,平衡当事人的心理。让过错方认识错误,承认错误,让无过错方气顺、理顺,消除双方对立情绪,为调解成功打好基础。
三、公平对待各方当事人,依“法”调解,唱“法戏”。
该庭干警时刻本照“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理念,耐心释法,对当事人晓以法理,教育当事人要了解法律,相信法律,只有运用法律手段,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才能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让当事人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官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评价,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请求哪些是有法可依的,哪些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让他们自觉自愿心服口服地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通过以上方式,新镇法庭1-5月份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89件,调解(含经过调解撤诉的)的达77件,调撤率为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