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灵活办案思路,另辟蹊径,成功执结一起追缴非法所得案件,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1月,被告人杨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杨某非法所得1700元,返还受害人蒋某。判决生效后,受害人蒋某向淇滨区法院申请追缴被告人杨某非法所得17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杨某已于2018年3月7日刑满释放,而杨某在出狱后就不知所踪。后经执行干警多方寻找,都未能发现杨某的踪迹,就在案件陷入一筹莫展之际,执行干警突然想到被执行人杨某是刑满释放人员,可以通过司法所与杨某取得联系。于是执行干警马上联系杨某家所在的司法所,在当地司法所的帮助下,执行干警联系到了杨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并找到了杨某的父亲,村干部向杨某的老父亲做思想工作,向他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严重后果,杨某父亲是一个明事理、识大体的老人,他向执行干警和村干部承诺,一定督促杨某到法院履行义务,请大家放心。
5月17日,在杨某父亲的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杨某主动来到淇滨区法院,将执行款1700元和罚金1000元予以缴纳,并向蒋某表达了歉意,该案得以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