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一位头发稀疏花白、身材瘦弱的“老人”走进淇县法院,将一小叠零钱交到了工作人员的手中。不知情的人不禁满腹疑惑:这是什么情况?其实,这只是淇县法院的一名干警来缴纳自己的党费。
这位看似年逾古稀的“老人”是原淇县法院审监庭负责人李永贞,1958年8月出生的他,细算起来还不到60周岁。自1986年进入淇县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审判一线。2016年9月份,李永贞同志不幸罹患癌症,离开了自己挚爱的工作岗位,痛苦的治疗过程和巨额的医疗费使其身心备受折磨,容貌也苍老了许多,但他依旧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同病魔作着长期的抗争。李永贞同志在治疗期间,特意嘱咐家人每月按时为其交纳党费,从不拖欠,近期他感到身体有所好转,就坚持亲自来交党费。工作人员劝他要注意身体,可以委托他人代交,他却说到:“交党费可是很严肃的事情,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我可得自己来。”
自觉并积极交纳党费,是党员党性的体现。李永贞同志的行为,看似平凡,却表达了他对党的深厚感情,同时也体现出其作为一名党员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对党的无限忠诚,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学习继承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