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法院执行干警不辞劳苦,奔赴焦作经过三天蹲守,成功将将一起案件执结。
申请执行人李某先后分两次借给被执行人赵某17700元,后来,赵某以种种借口不予归还。山城法院审理后,判令赵某支付李某17700元及利息,执行前期,经过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还款900元,后一直杳无音讯。执行人员多方打听后,得知被执行人全家已迁往焦作居住,山城法院执行人员随即前往焦作市对赵某进行执行,执行人员先到工商管理部门、银行和房产管理等部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案件没有进展的情况下,执行人员转变执行思路,决定采用家访制和走访制的调查方式,先到公安部门了解被执行人的居住情况及家属的情况,然后找到家属一方面与被执行人家属谈话,另一方面通过向其邻居了解,得知赵某和其弟弟经营一家超市后,执行人员迅速赶到该超市,但已经有人通风报信,并没有找到被执行人,执行人员连续三天三夜在其居住的小区蹲守,终于找到了赵某。通过执行人员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执结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