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决策部署,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淇滨区法院积极响应省法院号召,调动全院各部门力量,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2018年5月3日早上5点30分,淇滨区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全体干警整装待发,打响“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第一枪。
被执行人李某在2016年6月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鹤壁市某银行贷款15万元,合同到期后,李某只偿还了银行9万元,剩余不到7万元的本金及利息逾期一直未偿还,因此银行将李某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李某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并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经执行干警对其财产状况调查后发现,李某名下有房产、有奥迪轿车,是属于典型的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因此,在“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的首战中,李某被定为被拘留人之一。
5月3日早上5点30分,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雷霆出击,现场仅用5分钟就将李某予以控制并迅速带离。
在当天的行动中,淇滨区法院出动警车6台,警力30人,成功抓捕5人,拘留1人,当场履行2人,达成和解协议2人。在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果断出击,举全院之力进行集中攻坚,切实提升案件的执行质效,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