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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领到执行款 欢欢喜喜过新年

  发布时间:2018-02-14 15:46:49


    张某某与李某系街坊,因口舌之争产生误会,李某将张某某打伤,张某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李某给付张某某各项经济损失29475.8元。因故意伤害被判刑的李某在监狱中度过了一年。李某出狱后,张某某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家中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李某却躲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执行措施,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困局。

    临近春节,申请人看到李某回家,将消息告知执行法官。集中行动中,执行法官将其堵在家中。李某逃窜至家中小屋,试图反锁房门。这时迟那时快,执行干警迅速反应将李某抓住。李某情绪异常激烈,企图伺机逃脱。执行干警见其顽固不化,将其拘传至法院。

    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义,李某始终拒绝履行赔偿义务,认为当时打伤张某某也是因为其言语冲撞自己,自己也受到了刑事处罚,不会再出一分钱。执行法官见其态度如此恶劣,遂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司法拘留15日。因害怕再次进入牢狱,李某当场同意和解。经过两个小时的沟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的家人送来了执行款。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希望你们以后也和和气气,过好这个年”。在执行法官的说和下,双方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握手言和。张某某此时也非常激动:“这个年过的真好,得到了赔偿,也让我们邻里关系和好,感谢咱们的执行法官!”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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