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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文明单位社区行” 活动

  发布时间:2018-01-29 08:16: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让十九大精神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2018年1月26日上午,鹤山区法院组织干警和驻村第一书记,进行十九大精神的宣传解读和专题辅导,带领社区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推动十九大报告入脑入心。

    驻村第一书记结合村里面实际情况,从全面学习、系统领会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工作,加强重点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人民司法工作的新要求上来,学以致用,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于党和国家总体布局和战略安排,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大贡献。虽然天气寒冷,干警仍耐心细心的为群众答疑解惑。参与活动的党员同志表示将进一步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一切,坚持为民服务。

责任编辑:赵敏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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