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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报特刊:鹤壁中院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持续领跑背后的故事系列之三:多措并举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8-01-26 17:39:28


  • 2018年1月26日
    丁酉年腊月初十
    星期五
  • “人为本,质做基,效得力,赢未来”。捷报再次传来,省高院公布了2017年度全省中级法院审判质效考核结果,鹤壁中院以99.938分位居全省第一。11项考核指标中有10项指标达到省高院设定的满意值,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成绩。案件审判质效是关乎人民群众的大事,群众满意度持续领跑,离不开人民群众对该项司法需求的满足。本期我们带您探寻这项成绩背后的故事。
    首先,围绕工作主业,狠抓执法办案要务。面临“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鹤壁中院在内部挖潜上做文章、下功夫,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办案进度,圆满完成全年审判任务,结案率达到98.62%。一是分解工作任务,步步落实推进。各审判团队拟定“结案率进度表”,报院长审核把关,统一由审管办备案督导。二是领导带头办案,发挥引领作用。刘明院长多次担任审判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4名副院长和3名专委均编入办案团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普通法官做出榜样,2017年院领导人均办案数达到员额法官平均值的65.33%。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团队负责人每周汇总办案情况,明确下周工作计划;分管副院长每半月召开联席会,听取汇报,提出整改方向;刘明院长每月研判审判运行态势,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任务。四是及时分析研判,合理调配资源。科学分流案件,在全院统一调配,确保团队之间办案数量的相对均衡;积极应对个别类型案件骤增态势,合理调配审判力量进行增援,做到全院案件进度整体推进。年底各办案团队的结案率均达到95%以上。
    其次,严格审限管理,促进审判效率提升。鹤壁中院以提升审判效率为抓手,用“三个坚持”不断完善审限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案件审限提示、催办和督办,每周发送审限通知单,分层次提示、催办和督办;2017年全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实现100%,无一起超审限案件产生。坚持审限变更院长审批,所有需要延长审限的案件,逐级审核,报院长审批;全院延长审限结案比降至0.23%。坚持案件移转效率提速,压缩内部流转空间;全院上诉案件及时立案率提升至83.79%,超过考核满意值。
    再次,推行案件评查,把控案件质量关口。鹤壁中院不断完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推行庭审质量、评议质量和文书质量“三大评查制度”,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质量监督无死角。一是创新评查制度。刘明院长亲自主持,反复讨论修改、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案件评查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二是成立评查组织。7人组成的案件评查组,层次搭配合理,包括未入额但办案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和年富力强的青年骨干,专职案件评查工作。三是及时总结反馈。定期召开案件质量通报会,查摆问题、督促整改、总结经验、表扬推广。四是定期分析研判,党组定期听取案件评查汇报,调整工作思路,持续提升案件评查工作的合理性、效能性。2017年全院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31%。在最高法院组织的上网裁判文书互查中,鹤壁中院被抽查的文书未出现问题。
    最后,注重服判息诉,实现办案效果共赢。鹤壁中院在追求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注重诉讼调解,强化判后答疑,畅通信访渠道,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服判息诉率提升至91.25%。始终把诉讼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过程始终,追寻调解的最佳时机,查找调解的最佳切入点,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力求调解最佳效果。积极推行文书直接送达,不断强化判后答疑工作,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缓解当事人败诉后不满情绪,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坚持将当事人稳定在当地、将问题化解在当地的理念,通过日常信访接待、党组成员轮流接访、院长约期接谈等制度,畅通当事人信访反映渠道,及时化解信访案件。
    感谢读到这里的您!

责任编辑:张亚平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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