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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报特刊:鹤壁中院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持续领跑背后的故事系列之二:执行亮剑守护民生

  发布时间:2018-01-25 15:10:43


  • 2018年1月25日
    丁酉年腊月初九
    星期四
  • “本不固者末必几,行不信者名必耗”。鹤壁中院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持续领跑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对人民群众所开“支票”的及时兑现。近年来,鹤壁中院以破解执行难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军令状”,执行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是赢得各级领导机关的大力支持,在全市形成执行联动。鹤壁法院执行工作长期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重视和支持,鹤壁市委和市政府“两办”、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先后专门出台全力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的相关文件,下发至全市各有关机关。全市41个联合惩戒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加强协作,推动执行,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多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良好格局。
    二是鹤壁中院党组对执行工作定位准确、目标明确、方向精确。鹤壁中院刘明院长要求,务必紧抓执行工作“牛鼻子”,紧盯实际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两项指标,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解决向群众“打白条”等关系民生的问题,深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案款清理、反消极拖延执行等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完善执行机制和体制,2017年先后出台各类执行规章制度50余项,建立各类台账20余册,使执行工作的各个节点有章可循,执行行为更加规范统一。
    三是执行队伍建设逐步加强,敢于向“骨头案”“钉子案”亮剑。2017年春节期间,全市法院抓住被执行人返乡过年有利时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执行“春雷行动”,共出动警力690余人次,集中行动25次,拘传“老赖”79人,司法拘留52人,以拒执罪判处1件1人,迫使2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款166.39万元,结案61件,执结标的额595.92万元。受到市委书记范修芳、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兆法批示肯定,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上通报表扬。除此之外,“夏季雷霆”“秋季风暴”“冬季攻坚”等集中执行活动从未停歇,“年有打击季、季有打击月、月有打击周”在鹤壁法院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主管副院长唐建福带领全市法院执行队伍,以执行工作专项司法巡查“回头看”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对关键项目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同时,全市法院执行队伍积极开展反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专项活动,集中清结一批长期未结的“骨头案”“钉子案”。
    四是党组时时督战,院长定期把脉,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提升执行战斗力。鹤壁中院党组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和扩大会,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组织多场集中执行战役,形成了集中解决执行难的高压态势。刘明院长每周均听取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专题汇报,针对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把脉开方,如,针对未结执行案件比例较大问题,刘明院长提出实行繁简分流,执行分组,责任到人,加快进度;针对第三方评估体系实施细则,安排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参与,认真学习,科学量化,全面推进。对履职缺位、不到位的法院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其查漏补缺,限期整改。
    2017年员额制改革后,执行权运行模式实现了执行实施权、裁决权科学合理分离和有效监督协作,大大提升了执行质效。人均结案数比改革前增长近10件,平均结案用时减少11.8天。一年来,两级法院执行收案8048件,结案6868件,执结标的额17.9亿元,实际到位额12.4亿元,实际执结率53.7%,实际到位率69.4%,在全省排名前列。其中,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有重大突破,仅中邮储案即上缴财政罚没款4320万元。全市两级法院均达到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标准,市中院执行满意度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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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敏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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