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上午,新乡市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给淇滨区法院送来一面“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 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的锦旗。
2016年,被告宋某向该企业订购钢板并欠下10000元的钢板款未付。原告系外地企业,为了这10000元多次到淇滨区找被告索要欠款,被告均躲避不见,无奈诉至法院。淇滨区法院受理后决定启动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及时召集双方对账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向。调解书生效后,承办法官又多次打电话督促被告按照协议达成的期限履行义务。
原告感叹到,案件标的虽小,但是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有理有据,不偏不向。公平正义在淇滨区法院法官们身上得以充分体现。正是有了这些法官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淇滨区的营商环境逐渐改善,才让外地人在鹤壁做生意没有了担忧。
为企业保驾护航,是淇滨区法院多年来一直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淇滨区法院更要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采取各项措施将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增强企业依法维护权益、依法经营的意识,推动形成企业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