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浚县屯子镇王门村村卫生室门前围观了好多群众,他们都好奇的看着村医郝某从屯子法庭的干警手里接过了一面锦旗,锦旗上面写着“见义勇为,医德高尚”几个大字。
群众为法院送锦旗好像已经司空见惯,但是法院反过来为群众送锦旗,好像还是第一次见到。事情还要从头说起。赫某系屯子镇王门村村医,与赫某同村的刘某、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刘某因情绪激动突然晕倒在地,但王某认为自己只是和刘某争吵,没有肢体接触,与自己无关。在场的村医赫某对王某说赶快送医院,要不后果严重,然后就开着自己的车将刘某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2600元。
刘某病情好转后,赫某向王某索要医疗费,王某认为刘某的病与自己无关拒不支付。赫某向刘某索要,刘某认为赫某与王某是本家亲戚,其是为王某垫付的钱。无奈之下,赫某将二人起诉至浚县法院屯子法庭。了解了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的三方当事人均系同一村,如机械的按照法律规定判决,必将使三方关系陷入死结,有可能导致矛盾加深。只有调解结案,解开各自心中的心结,才能实现案结事了。办案法官从邻里关系、传统美德入手,耐心的对三人进行情、法、理疏导,终于做通了三方的工作,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本来案件已经结案,但是为了在辖区内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屯子法庭的干警们经商讨决定,由干警们自己出资,为赫某送上锦旗,让赫某见义勇为的典型事迹起到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近年来,屯子法庭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以打造和谐浚县、美丽浚县、幸福浚县为宗旨,注重情、法、理教育相结合,把审判工作向前推进,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企业工厂。2017年共诉前化解纠纷59件,开展法制宣传6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129次,充分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深受辖区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