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山区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企业债务纠纷案件中,不辞辛苦,多次赴郑州做债务人的工作,成功促成了该案的和解,快速为区属困难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2008年2月份,鹤壁市鹤山区某安瓶厂向李某借款100余万元用于企业经营,因金融危机影响,该借款无法按期归还,李某又不断追要此款,企业陷入困境。民二庭得知该情况,为解企业所困,庭长马俊立即到该安瓶厂了解企业情况,得知郑州某制药有限公司欠鹤壁市鹤山区某玻璃安瓶厂货款100余万元,遂带领干警奔赴郑州,到郑州某制药有限公司做工作。该公司董事长开始以种种理由避而不见,马俊庭长就多次到该公司董事长办公地点守候,最终,该公司董事长同意协商此事。经过三天连续奋战,通过对双方反复做调解工作,最终促使郑州某制药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及时给付货款100余万元,并约定双方今后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