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上午,山城区法院少年犯罪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崔艳丽应邀来到山城区实验中学,为全体师生上了一堂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课。
在课上,崔艳丽法官主要讲述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伤害、青少年如何保护自身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并指出青少年普遍存在的四个不良习惯:随身携带管制刀具,以大欺小和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顺手牵羊和小偷小摸行为,同学间缺乏宽容心因琐事打架斗殴。为了让法制课更有趣味,也为了让学生能够切身体会,崔艳丽法官结合真实案例讲述了不良习惯的危害,并告诫在校学生,决不能忽视任何一个不良习惯的养成,一旦发现有不良习惯,要及时更正,同时要提高法律意识,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尽管法制课是在户外进行,但寒冷的天气依然没有减弱学生们认真听课的热情。看着孩子们被冻红的脸蛋,崔艳丽感慨万千,她说:“面对青少年犯罪不断上升,未成年人也时常受到无辜伤害的现象,我作为法律工作者,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我希望通过法制课堂能让更多学生明白不良习惯的危害,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