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举报电话,深夜出击,凌晨堵获一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最终成功执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2005年8月2日,受雇于张某的李某在某厂建筑工地上接石棉瓦时,不慎从房顶上坠落受伤,构成八级伤残。2006年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赔偿李某两万余元。事后,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张某逃避执行离开本地,下落不明,且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2009年4月28日,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电话,称张某最近有可能偷偷回家。接到举报电话后,该院立即集合五名干警,制定执行方案,连夜守候在张某途经的路口及住宅附近,直到5月2日凌晨2点,张某终于出现,守候在一旁的干警迅速出击,将其控制住。通过干警整晚反复做思想工作,张某最终表示愿意服从法律的判决,履行赔偿义务。第二天,当执行法官将26510元执行款交到李某手中时,李某激动不已,连声道谢。法院随后对举报人也进行了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