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城区法院石林法庭经过不懈努力,使一批涉农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妥善解决,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为从根源上化解民间矛盾,妥善处理赡养、抚养等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今年以来,石林法庭本着案结事了,能调则调的办案方针,抽调警力专门处理非诉纠纷。法庭加强与院立案部门的紧密配合,与乡村调解组织的沟通与协调,组成三级调解网络,做到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维护辖区稳定,大量纠纷未形成案件便被消灭在萌芽状态。近日,原告李某(男)诉石林乡三家村张某(女)未婚同居而发生的子女抚养纠纷,石林乡卜家沟村胡某弟兄不和引发的赡养纠纷等案件接踵而来,石林法庭都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协调处理,使案件在诉前得以调解。另外,法庭还督促那些对生效判决迟缓履行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缓解执行压力。石林乡东石林村村民刘风有是石林有名的上访告状大户,其赡养纠纷一案经二审终结后,未按法定程序申请执行,便到多部门上访,几个儿子也相互观望,迟迟未履行判决,法庭干警协调村组干部,对各方当事人做了大量说服教育工作,终使矛盾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