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盗窃罪案件,这名被告人胡某专挑逛街的女性下手,几小时内多次得手。
案情回顾:2017年2月27日下午,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出现在了某超市附近,胡某四处张望着,他不是逛街,也不是在等人,而是在寻找作案的目标。这时,他见一名女子要进超市购物,便尾随身后,趁其不备,将女子上衣口袋中的手机偷走。得手后,胡某并不着急离开作案现场,因为胡某很清楚,这些购物广场平时人流量很大,尤其是一人逛街的女孩子,很容易忽视身边潜在的危险,这就给胡某创造了绝佳的作案空间。胡某继续四处踅摸着伺机行动。很快,又一名女子进入了胡某的视线,胡某趁女子逛街看衣服时,将其手机偷走。两次得手后的胡某甚是得意,他又到超市收银台,趁另一名女子结账时将该女子的平板电脑偷走。案发后三名女子的财物一并追回并返还。
山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胡某被判犯盗窃罪。
法官提醒:逛街购物时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财物,不要让窃贼有机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