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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调解巧执行 化解矛盾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7-09-14 15:51:27


    9月13日,浚县法院善堂法庭在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本着“从大局出发,促进社会稳定”的思想,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诉中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了双方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

  原告李某系王庄乡人被告陈某在经营过程中向李某借款2万元,因种种原因陈某一直拒不还款,本是朋友关系的李某和陈某就此闹翻,甚至恶语相向,形同陌路。最终李某将陈某诉至法院。

  善堂法庭刘爱华庭长本着既要公正裁判又要化解矛盾的目的,积极与双方沟通联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使得被告陈某主动来到善堂法庭,请求履行义务。虽然已是将近中午1点,刘庭长不顾上午开庭的疲惫,趁热打铁,利用中午休息时间,通知原告到庭,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被告痛快支付2万元钱款,握手言和。

  民事案件中很多当事人本是熟人关系,运用调解解决双方分歧,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化解了双方矛盾,对于实现社会和谐具有很好的积极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赵敏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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