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一男子因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山城区法院执行局移送到公安机关。
2016年5月份,山城区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某限期偿还赵某借款10万余元。该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李某摄于执行压力只给付给赵某部分款项,之后就开始和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李某都无果。后经过不懈努力,执行干警终于将李某堵在家中并带回执行局,李某因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拘留期满后,李某仍不知悔悟,拒不偿还剩余款项。经过调查后,执行干警发现李某在法院裁判生效后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便依法将相关材料移送到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