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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秋季攻势”专项执行行动首战告捷

  发布时间:2017-08-18 17:04:41



    为加快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近日,淇县法院组织30余名干警开展“秋季攻势”专项执行行动,剑指拒执“老赖”,淇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于瑞军作动员讲话,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梅建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培忠,执行局长刘俊英现场督导执行。活动还邀请了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记者见证执行。

    活动现场,于瑞军副书记对淇县法院先后开展的“春雷行动”、“夏季雷霆”、“打击拒执老赖周”等专项执行行动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在全社会营造了“老赖”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在此次“秋季攻势”专项行动中,希望同志们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穷尽一切措施,再出新战果,再创新佳绩,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建桥一声令下,法警大队大队长宋涛带队出发,淇县法院“秋季攻势”专项执行第一次集中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在执行陈某甲、陈某已、陈某丙与闫某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闫某甲驾驶无牌照四轮拖拉机与驾驶两轮电动车的崔某某(陈某甲之妻,陈某乙、陈某丙之母)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治疗不幸死亡的后果。该案经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决闫某甲向三位申请人支付各项赔款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闫某甲未主动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经过查询,闫某甲名下无存款、无商品房、无车。但在调查过程中,执行人员了解到闫某甲长期在外打工,完全具备履行义务能力。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家中、其打工工地寻找闫某甲,但均无所获。在“夏季雷霆”专项执行行动中,回家收麦的闫某甲被依法采取了15天的拘留措施。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闫某甲也表示会尽快履行法定义务。但是,解除强制措施后,闫某甲又逃往外地,杳无音讯。

    8月16日晚,接到当事人举报,闫某甲从外地潜回家中办事。法警大队队长宋涛立即带队赶往闫某甲家,成功将其抓获。

    本案中,受害人崔某某遭遇车祸最终不幸去世,这本身给申请执行人的家庭带来了难以磨灭的伤痛。判决已生效,被执行人闫某甲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置法律的威严和申请人的伤痛于不顾,长期逃避执行,这种行为必将受到人民法院的严厉打击。

    在执行刘某某与潘某某、吕某某(潘某某之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2012年,刘某某与潘某某签订《购销协议书》,约定由刘某某为潘某某提供钢材,所欠货款为月息1分。后潘某某共拖欠刘某某货款总计11万余元,经多次催要,在履行了5万余元后,下余6万元未给付。该案经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决潘某某、吕某某共同偿还刘某某钢材款本金6万余元及自2012年9月7日起至偿清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

    案件生效后,两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经当事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非常狡猾,为了逃避执行,家中除了正门之外,另设置了两个小门,用于逃脱执行干警的查找。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家中,均被其逃走。

    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将车辆停在潘某某家村外,步行前往其家中。在法警大队宋涛的指挥下,12名法警分成三个小组,分别把守三个出口,最终成功将想要从小门逃走的潘某某抓获,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

    在执行黄某某和闫某乙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黄某某受雇于闫某乙为其从事安装锅炉工作,施工过程中锅炉倒塌致黄某某严重烧伤。该案经淇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截至协议确定的最后期限,闫某乙仍有15万元法定义务未履行。在“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中,将闫某乙一辆轿车扣押,但仍不足以履行其法律职责。在16日晚执行活动中,接申请人举报,闫某乙刚从浙江潜回家中,执行干警将其抓个正着。

    在当晚的执行活动中,淇县法院执行干警辗转5个乡镇,查找“老赖”11人,依法对5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3人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到位案款12.8万元。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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