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鹤壁中院审监庭庭长苗青受邀参加鹤壁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面对面”的节目录制,就近几年鹤壁中院减刑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我国减刑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了详细介绍。
苗庭长首先向听众朋友简要介绍了鹤壁中院减刑工作的开展情况。近几年,随着减刑制度的完善,市法院对罪犯减刑工作从严把握的趋势不变,罪犯平均减刑幅度稳中有降。市法院加大阳光司法力度,实现所有减刑案件100%开庭审理,所有案件的审理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积极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同时,加强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推行省法院倡导的 “罪犯确有悔改表现证明制度”,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对在狱罪犯的法制教育及道德教化等。针对减刑工作中仍待完善、改进的问题,苗庭长介绍,下一步,鹤壁中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深化公开减刑的各项措施,以公开促公正,促进阳光审判。
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刑罚执行变更的法律制度,进一步统一了全国减刑、假释案件的办案理念、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有利于从实体制度上进一步保障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促进罪犯积极改造,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