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了呀,没想到钱还能要回来。你们法院的原本立法官那么亲和,为了我们的事加班工作,他真是人民的好公仆。”8月3日上午,程某等五名当事人将一封感谢信递到了山城区法院院长吕文涛手中。
今年6月份,山城区法院受理了五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程某等五人均为某宾馆退休职工。1999年程某等五人办理退休手续时,原工作单位某宾馆以没有钱缴纳劳保金为由,截留了五人2000年一年的工资,并为她们出具了借条,借条上写着“啥时有钱啥时给”。正是“啥时有钱啥时给”这七个字可难住了程某她们。在长达十七年的讨要过程中,单位均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程某她们也曾通过其他部门进行协调,均无果。最终她们选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至山城区法院。
承办法官原本立在了解到案件的情况后,多次找到被告某宾馆协商此事。在原本立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某宾馆终于同意支付欠款,双方达成和解。该案不到一星期就调解结案,被告某宾馆也按照调解协议于7月31日履行了付款义务。
拿到拖欠了十七年的工资后,程某等人在感谢信中这样写到:“谢谢山城区法院的领导!谢谢原本立法官!谢谢你们人民的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