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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砥砺奋进 弛而不息

——山城区法院“夏季雷霆”执行活动纪实

  发布时间:2017-06-08 08:31:15


    为确保在2017年年底之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奋斗目标,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自2017年5月10日至7月31日,山城区法院举全院之力,开展了“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采取多种执行措施,砥砺奋进,弛而不息,力争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执结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案件,打击一批典型老赖,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

    全天候执行不停歇

    2017年5月21日21:03分,周日,经过近9个小时的蹲守,执行干警终于在鹤山区某小区楼下等到了李某。

    2014年7月份始,经介绍,王某给李某开车跑运输,工作期间,王某根据李某的安排驾驶货车前往某地送货,卸货过程中车辆发生侧翻,导致王某受伤,李某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没有再支付费用,双方因此成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不仅未主动履行,还玩起了消失,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员前后七次到李某家查找,均未找到本人,其配偶表示和李某无瓜葛,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仅是同居关系,所居住的房屋是租赁的。执行员经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李某名下无存款、无车辆、无股权,无房产,案件陷入了僵局。

    难道李某真的消失了?5月21日,利用周日休息的机会,执行干警中午12时就开始在李某楼下蹲守,经过不懈努力,晚上21时许,终于看到了回家的李某。

    看到执行干警亮明身份,李某低下了头:“每天早上5点多我就出门上班,晚上9点才下班,都到这点了,你们还来抓人,太无情了!”

    “判决之后,你未偿还一份钱,你只想到自己,你让受伤的王某怎么办?对你的放纵,才是对胜诉当事人最大的无情。”执行干警义正言辞。

    执行难的一大症结在于找人难,在“夏季雷霆”行动中,山城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充分利用午休、夜间、周末、节假日时间集中行动,主动出击,错时执行,“早堵被窝、中午堵饭桌、晚堵酒桌”,全天候执行不停歇,专找那些常年躲避执行、玩消失的老赖。截至5月21日,已经执结难案7件,执结到位金额三十余万元。

    院长包案当起了执行员

    2009年,包工头赵某和鹤壁市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约定施工期间某建设工程公司对赵某的质量、安全、进度、施工进行全面监督,赵某发生拖欠工人工资及工期延误、官司等影响工程施工时,某建设工程公司有权支配赵某的施工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后赵某又和王某签订结算协议,约定王某用清包工的方式负责部分施工,到期结算工资。约定期限到了之后,赵某支付了部分工资之后,因为外欠账务太多,剩余部分再未支付,还消失不见。

    王某此后多次找赵某和某建设工程公司讨要工资,均未有结果,后王某将赵某和某建设工程公司一并起诉到山城区法院,其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赵某消失多年不见,某建设工程公司以公司经营困难、应当由赵某承担责任等多种理由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执行人员多次找公司申明拒不执行的后果,效果均不理想。后经查询,公司账号被多家法院冻结,涉诉外债几千万,案件执行无法取得进展。

    执行人员向局领导和院领导汇报后,吕文涛院长当即表示:“此案交给我,我当执行员,我亲自承办该案,农民工的工资必须执行到位,不能让农民兄弟们流汗又流泪。”吕文涛院长包案后,安排执行人员从该公司在地方银行的账目流水入手和对外债权入手,取得充分证据后亲自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协调,经努力,公司一周就协调筹措了部分执行款并和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七年的工钱,吕院长七天给我执行回来,感谢山城区法院,感谢吕文涛院长。”拿到执行款,当事人感激不尽。

    “夏季雷霆”行动开展以来,吕文涛院长每周最少三天吃住在执行局,带领全体执行干警利用夜间突击、调解、排查案件、制定执行方案,并挑选承办了执行局内未结的十件“骨头案”、“疑难案”,亲自当执行员冲锋上阵。

    加强悬赏执行等新方式的运用

    2003年9月、10月、11月,家住山城区的李某分三次向鹿楼乡的王某借款14余万元,还款期限到期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李某,均未找到。后经调查,发现李某由于在外欠账过多,分别在鹤壁市山城区、淇滨区最少租了三套房子躲帐,每天早出晚归,在家的时候也是紧闭房门足不出户造成无人在家的假象。至于哪天住在哪,没人能说清,案件一时无法进展。

    在与申请人沟通之后,申请人向执行局申请悬赏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发布了悬赏执行公告。公告发布后,不过几天就有人向执行干警反映了李某的踪迹线索,执行干警经过蹲守将李某抓获,案件取得了重大进展。

    “夏季雷霆”执行活动中,山城区法院注重运用悬赏执行等新方式查找常年躲避执行的老赖线索,借助全社会力量,“以人民的名义”“围剿”老赖,让老赖无处可藏,无处可逃,无处“遁形”,依次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促进“骨头案”、“疑难案”的执结。

    加大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

    2017年5月,山城区法院审结了王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王某当庭履行了义务,被拖欠工资近五年的几位农民工当庭领到了应得的工资款,几起案件被执行完毕,顺利结案。

    李某等三人在王某承包的山城区奔流街某工地上干活,约定每人每天工资100多元。工程竣工后,李某等三人找王某讨要工资,王某口头答应,就是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李某等三人平时在家务农,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无奈之下将王某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王某偿付工资,法院依法支持了李某等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李某等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仍未履行义务。执行人员上门寻找王某,王某看到执行人员仓皇逃跑。此后,执行人员多次在王某家附近蹲守,都没有找到王某。执行人员了解到王某在某法院有离婚纠纷案件开庭,经过部署,终于将刚开完庭的王某抓获,并送至拘留所看押。李某等三人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躲避执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其名下的银行账户流水显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其有在银行转移财产行为,属于有执行能力而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的行为,最终,王某为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夏季雷霆”行动以来,山城区法院以打击拒执犯罪为重要抓手,院领导带领执行员逐案分析排查,以被执行人的收入账目、银行流水明细和不动产过户信息等材料研判被执行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凡是发现被执行人有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采用自诉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让那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付出沉重的代价。

    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宣传力度

    家住山城区的王某因为做生意需要用钱,与李某达成借款协议,约定3个月的还款期。到期后,王某拒绝还钱。经山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后王某玩起了“躲猫猫”,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该案到达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后,鉴于被执行人王某年事已高,执行法官多次去其家中做工作,但其仍然拒绝还钱。王某借口说自己一家人需要生活,没有多余的钱还给李某,只能等有钱了再还。执行法官向王某阐明,如果他拒不还款,除本人要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还要通过电视、广场大屏幕等公布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此番话被王某刚大学毕业的孙子听到了,他觉得一旦被公布信息,亲戚朋友知道了会很没面子。于是劝说爷爷按照要求履行了义务。

    部分被执行人诚信意识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极尽所能规避执行,在一定程序上造成执行难的现状。山城区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录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夏季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山城区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在官方微博、微信,在淇滨区中凯步行街广场、世纪广场,山城区金博大购物广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和信息进行晾晒,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庄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标语,使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为社会公知,形成“没人敢跟老赖做生意,没人敢和老赖做朋友”的社会效果,压缩其社会生存空间,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截至到5月22日,已经有10余人迫于曝光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直接执结金额20余万元。

责任编辑:苏之路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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